研究背景:随着中国国有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国有股东在国有上市公司中的参与度逐渐增加。非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董监高)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企业金融化现象在实体经济中逐渐显现,引发了学界对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关注。 研究问题:本文旨在探讨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并分析现金股利平稳性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在这一过程中的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2013—2023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实证检验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此外,通过中介效应模型和调节效应模型,进一步探讨现金股利平稳性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中介作用和调节作用。
核心结果:研究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能够显著抑制国有实体企业的金融化倾向。此外,现金股利平稳性在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与企业金融化之间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同时,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在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与现金股利平稳性之间表现出显著的调节效应。
结论: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在抑制国有实体企业金融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现金股利平稳性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中介和调节效应。这为国有上市公司治理和监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意义: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揭示非国有股东参与国有上市公司治理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为相关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提供了决策依据。同时,本文的研究也为后续关于企业金融化与公司治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文章来源:《财会通讯》 网址: http://www.ylzbzz.cn/qikandaodu/2026/0707/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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